(原标题:金融部委出招支持稳增长!央行上缴6000亿结存利润)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部委密集行动出台新一轮稳增长措施。
4月18日,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
同一日,银保监会党委作出部署,要坚决落实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积极支持配合银行、保险、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刘鹤副总理部署的十项重要举措,进一步努力推动实现民生托底、货运畅通、产业循环。
央行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与相关部门、地方党政和金融机构并肩奋进,及早释放政策红利,全力以赴支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全系统要加强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确保前期出台的各项金融支持政策落到实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跨前一步”,落实落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全力促进国民经济畅通循环,维护好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行一会一局:23条举措+六大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上周五央行宣布降准0.25个百分点,市场认为降准幅度不及预期。对此,央行在《通知》中也侧面予以回应。
央行透露,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靠前发力加快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截至4月中旬已上缴6000亿元,主要用于留抵退税和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相当于投放基础货币6000亿元,和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基本相当。4月15日,人民银行宣布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将再投放长期资金约5300亿元。从全年看,人民银行将总计上缴11000多亿元结存利润,缴款进度靠前发力,视退税需要及时拨付,与其他货币政策操作相互配合,有力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与此同时,加大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和两项减碳工具,加快1000亿再贷款投放交通物流领域,创设2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和400亿元普惠养老再贷款,预计带动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多增1万亿元。
《通知》指出,要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提出的具体支持举措涵盖物流、产业链、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民营企业、消费等多个重点领域。
《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
银保监会则提出六大方面:
一是把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物流保通保畅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努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加大交通物流行业金融支持力度,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增加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和邮政快递等行业金融供给。
三是多措并举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主动加强服务对接和信息共享,努力保障重点企业稳定生产和重点产业链运转顺畅。
四是千方百计为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落实帮扶中小企业稳岗扩岗、融资促进的金融惠企措施。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合理加强融资支持和保险保障,帮助停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五是全力以赴支持民生服务保障。优化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和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金融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灵活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六是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及时处置各类隐患,坚决维护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加大对疫情受困行业、群体金融支持
在支持受困主体纾困方面,从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对重点地区和受困人群的金融服务质效等方面提出6条有针对性的举措。
《通知》提出,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接触型服务业及其他有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末,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要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对疫情受困人群,《通知》明确以下重要的三点:
一是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区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区分受疫情影响的短期还款能力和中长期还款能力,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
二是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金融机构可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对其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
三是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畅通金融消费者线上咨询、投诉处理通道。
畅通经济循环:房地产、融资平台也有提及
在发挥金融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作用方面,《通知》围绕粮食安全、能源供应、物流畅通、产业链供应链、政府投资、民营企业、房地产金融、平台企业、新市民群体等出台九条具体举措,针对当前经济发展堵点、痛点“对症下药”。
例如,为畅通物流航运,《通知》提出,金融机构要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运输物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供灵活便捷金融服务。对于因疫情影响偿还贷款暂时困难的运输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支持金融机构科学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要用好用足民航应急贷款等工具,多措并举加大对航空公司和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
为加大对有效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通知》明确,要合理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要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金融机构对信贷增长缓慢的省(区)新增贷款占比要稳中有升。
在房地产金融政策上,一方面,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针对房企的金融支持,《通知》明确,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要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并购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兼并收购财务顾问服务。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平台企业从事普惠金融业务,《通知》提出,在推动平台企业网络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发挥平台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鼓励平台企业充分发挥获客、数据、风控和技术优势,加大对“三农”、小微领域的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引导平台企业稳步降低利息和收费水平,为受疫情影响的贷款客户提供延期还本付息服务,最大化惠企利民。
此外,为优化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促进外贸出口平稳发展,《通知》明确,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使用,企业原则上应以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企业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收汇且无外汇资金用于偿还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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