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卫健委发布《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拟按照差异化递进式对市民发放育儿补贴。
《管理办法》从育儿补贴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程序、发放时间和渠道等方面,对深圳市发放育儿补贴相关工作做出部署。
《管理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可通过线上、线下途径自主申请育儿补贴,生育三胎最多可申请育儿补贴共计19000元。
生育三胎可申请育儿补贴共计19000元
《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并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且该对夫妻所生育的子女已在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户籍登记;且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子女为本办法正式实施之日零时后出生的,或在本办法正式实施之日未满3周岁的,可申请相应补贴。
《管理办法》明确,在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出生入户的,自该子女出生当日起计发,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止发;子女户籍迁入深圳市的,自该子女户籍迁入深圳市当日起计发,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止发,在原户籍地已享受相关育儿补贴的,不得重复申请。
在子女数计算原则方面,《管理办法》指出,子女数按照一对夫妻生育存活子女的数量计算,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个数分别计算,超过3个子女的按第3个子女的标准计算。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按本次婚姻实际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如与原配偶有生育行为且子女未满3周岁的,该子女按上次婚姻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
《管理办法》明确育儿补贴标准:
生育第一个子女且办理入户登记的,拟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另外每年发放1500元育儿补贴,三年累计发放补贴75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2500元;
生育第二个子女且办理入户登记的,拟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另外每年发放2000元育儿补贴,三年累计发放补贴110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3667元;
生育第三个子女且办理入户登记的,拟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另外每年发放3000元育儿补贴,三年累计发放补贴190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6333元。
《管理办法》指出,上述补贴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止发。超过三个子女的,按照第三个子女计发。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可通过线上、线下途径自主申请补贴
《管理办法》明确,育儿补贴政策按照居民自主申请,街道办事处审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的原则实施。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可以采取现场申请和网上申请两种方式,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受理、初审合格后,报街道办事处审批并报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相关业务进展可在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网站上查询。
在申请对象方面,《管理办法》规定,夫妻双方均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可由任意一方申请;夫妻双方只有一方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由具有深圳市户籍的一方申请;离婚的、丧偶的由抚养该子女的一方申请;夫妻双方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监护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申请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应当在该子女办理完出生入户手续后的6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申请领取育儿补贴的,应当在该子女每满1周岁后的6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此外,《管理办法》还指出,当发生户籍迁移变动时,育儿补贴发放方式作相应变化;因子女超龄、意外死亡等原因失去领取资格后,应及时终止;如银行账号等相关资料发生变化,应及时提请变更。
深圳市0-3岁婴幼儿养育成本超7万元/年
《管理办法》相关起草说明指出,《深圳市0-3岁婴幼儿家庭养育成本调研报告》显示,2021年深圳市0-3岁婴幼儿总养育成本平均约74612元。从费用构成来看,0-3岁婴幼儿照护设施购置费平均为5716元;每月食品购置费、日用品购置费、玩教具购置费和娱乐性支出平均为2305元、1022元、443元、643元。有托育需求的家庭,每月托育支出平均为2562元;由祖辈、保姆等人照料婴幼儿并需支付相应照料费用的,每月需支付照料费用平均为3321元;此外,部分家庭的0-3岁婴幼儿曾接受过早教服务,每月早教支出平均为2226元。
起草说明指出,据上述报告,深圳市家庭婴幼儿养育总成本中,照料婴幼儿有关的人工费用每月约在2500-3500元之间。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1年深圳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46286元,平均每月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约3857元。综合考虑深圳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婴幼儿养育成本等因素,按照递进式差异化的补贴思路,并参考国内其他省市育儿补贴标准,初步拟定深圳市育儿补贴标准。
起草说明还指出,以2023年为例,符合领取育儿补贴的婴幼儿总数约为30.13万人,全市财政补贴金额约9.74亿元,平均每孩每年领取育儿补贴约3233元。深圳市平均每孩每年发放的育儿补贴接近且不超过每月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育儿补贴标准设定较为合理,总体财政负担在可控范围之内。
多地建立育儿补贴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浙江、湖南、吉林、黑龙江等地在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均提出建立育儿补贴制度的措施。
2021年11月,广东省在出台的《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中提出,探索对生养子女给予普惠性经济补助。2022年1月,北京市印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逐步建立完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
同时,部分省市出台了更加具体的措施:
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布了《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对2021年6月12日后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周岁。
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发文规定,对在该县公立医疗机构按政策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户籍产妇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生育津贴,其中生育二孩、三孩的户籍常住家庭再分别发放5000元、10000元的育儿补贴,直至孩子三周岁。
陕西省汉中市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由子女户籍所在地县区分别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和1万元,第二胎、第三胎为多胎生育的,按照存活子女人数发放。
湖南省长沙市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及以上每孩可享受一次性育儿补贴1万元。
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并按年度发放800元育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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