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甘肃省广告发布活动合规指引(试行)。
据了解,《合规指引》明确提出,保健食品在利用传统媒体或互联网媒体发布广告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不得进行剪辑、拼接、修改。已经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广告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应当与行政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内容;不得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引人误解的诱导性内容;不得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发布虚假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同时,《合规指引》指出,禁止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本文网址:http://www.78099.cn/gulouqu/305036.html ,喜欢请注明来源河南开封新闻网。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