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2024化妆品大数据论坛在北京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国家药监局江南大学化妆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联合主办。与会专家表示,在当前消费需求升级和技术快速变革的背景下,大数据将成为化妆品行业的新质生产力。
近年来,有关化妆品的投诉呈明显上升趋势,涉及质量、售后服务、合同、虚假宣传等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抽检通告显示,化妆品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时常被检出,并引起各方关注。
“调查显示,大部分消费者认为美容产品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标准之一是成分是100%天然的。消费者对天然成分的偏好,对化妆品安全性、安心感的追求使得天然化妆品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今年上半年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数据显示,植物来源原料受到追捧。”中国医科大学医药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教授廖俊表示,并非所有的纯天然都是安全的,“植物成分复杂,虽然一般不具有急性致死能力、发育和生殖毒性等作用,但其负面效应主要体现在刺激作用、过敏反应和光毒性等方面。”
廖俊表示,只有提取物质量具有稳定性、可控性、均一性,工艺具有可重复性和可控制性,以及功效的可评价性和安全性,同时符合化妆品植物原料安全性法规的要求才具有真正的开发利用价值。此外,中药复方中各中药材之间存在“君臣佐使”的配伍比例关系,西药组合药物中也同样,配伍比例的变化会导致药效变化。人工智能在化妆品原料配伍方面的研究中可发挥积极的作用。
北京工商大学化妆品系教授赵华表示,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将为化妆品科技创新带来新的支撑。比如对于化妆品的功效评价,可以通过构建数据评估模型,形成新的参数或指数来表征某个综合问题或者作为某种功效的衡量标准;AI智能美妆镜,除了可以智能调光,还能一键测肤和进行妆容模拟;智能测肤可以精准定位皮肤问题等。
2020年6月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替代了施行30余年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副院长高巍表示,新《条例》明确了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多元主体,其中明确经营销售者包括化妆品经营者、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之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对于目前化妆品重要销售渠道——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责任又进行了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承担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的管理责任,对其进行实名登记等。
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副院长杨庆星认为,在对化妆品行业中的各方主体进行严格监管的同时,明确、及时,方便获取的消费指导信息可以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有效“避坑”。“2016至今,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承接了各省市消费者组织委托的涉及化妆品、食品等产品类别的比较试验项目超过100个,积累了大量商品评价数据,并依据数字化品质档案,发现了一批优质产品;2018年,又受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建立了全国消协组织比较试验数据库系统。通过小程序‘消协帮您选’,从而让消费者能够更加方便精准地找到可靠的购物参考。”杨庆星说。
“数据显示,在化妆品领域,产品销量大,知名度(显著度)高的品牌,其品牌价值未必高。”北京认知洞察科技有限公司CEO韩旭辉介绍说,品牌不仅需要知名度高,也需要有效的消费认知。“我们对于互联网上关于化妆品消费的评论进行抓取并开展大数据分析后发现,品牌在产品侧发力越多,消费者越满意;消费者越青睐一个品牌,能联想到的产品属性也越多;直播带货虽然有助于展示产品相关属性,但仅仅强调产品属性,不能明显提高品牌化程度和品牌价值。”韩旭辉表示,化妆品品牌除了功效质量品质,还需要跟消费人群细分定位结合、在社交价值上彰显品味,作为本土品牌更需要与社会价值结合。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本文网址:http://www.78099.cn/gulouqu/330185.html ,喜欢请注明来源河南开封新闻网。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